旨揭名單與資訊,請詳附件。 特別注意事項: 1.口試當日請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口試繳費收據應試。2.口試逾時不到者,以棄權論,不另舉行補試。3.口試當天請提前至人203圖書室簽到、檢查應試文件、繳交研究計畫。 祝 考試順利。 附件一:考生通知 附件二:114口試時間表 附件三:口試按鈴及計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