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文化人類學專長領域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應徵資格:獲有人類學相關學科博士學位,具華語授課能力,同時有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可教授文化人類學、文化田野、區域民族誌等基本課程。 起聘日期:2021年8月1日(預計)。 檢具資料: 1. 詳細履歷表、未來研究規劃書(前述兩項均請提供中、英文兩種版本)。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證書影本(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或就讀學校權責單位正式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 3. 主要學術經歷證件影本(若有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書,務請提供)。 4. 學術界人士推薦信兩封(得以紙本或Email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寄送:紙本須印有推薦人之服務單位等相關信息,由推薦人親筆簽名直接郵寄至本系;Email須附上經推薦人簽名之推薦信掃描檔,並自推薦人所服務單位之電子信箱寄出)。 5. 著作目錄。 6. 五年內(2016年8月起算)已出版之代表著作(若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寫,須附中文或英文之大綱說明與摘要)與七年內參考著作(至多五篇,2014年8月起算)。以期刊、專書論文為代表著作者,至少應提供兩篇,專書則得以一本為代表作(惟以博士論文為代表著作申請助理教授職等者,不受出版與否限制)。 7. 至少三門與前述研究專長相關課程之授課大綱(syllabus)。 收件截止時間:申請資料須於2020年11月30日17:30前送達本系。 備註: 1. 以上檢具資料除推薦信外,請準備紙本一式3份與電子檔1份(電郵或光碟),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寄至:10621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助教室;電子郵件請傳送至incasu@ntu.edu.tw。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本系蘇助教聯絡,02-3366-4730 / incasu@ntu.edu.tw。 2. 基本資料完備者,經初審通過,將另行安排演講面談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