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徵聘考古學專長領域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應徵資格獲有考古學相關學科博士學位,具特定考古學次領域與區域專精的研究與教學能力、以補充學系現有研究與教學發展面向;具華語授課能力,同時有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可同時教授大學部與研究所當代人類學取向的考古學理論與方法論基礎課程、考古學發展史與考古學田野、特定區域與考古學次領域(補充現有學系課程面向)等課程。
徵聘名額1名以上。
起聘日期2024年8月1日或2025年2月1日(預計)。
檢具資料
(請分項檢附)
1. 詳細履歷表、未來研究規劃書(前述兩項均請提供中、英文兩種版本)。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證書影本(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或就讀學校權責單位正式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
3. 主要學術經歷證件影本(若有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書,請一併提供)。
4. 學術界人士推薦信兩封(得以紙本或Email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寄送:紙本須印有推薦人之服務單位等相關信息,由推薦人親筆簽名直接郵寄至本系;Email須附上經推薦人簽名之推薦信掃描檔,並自推薦人所服務單位之電子信箱寄出)。
5. 著作目錄。
6. 五年內(2019年8月1日起算)已出版之代表著作(若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寫,須附中文或英文之大綱說明與摘要)與七年內參考著作(至多五篇,2017年8月1日起算)。以期刊、專書論文為代表著作者,至少應提供兩篇,專書則得以一本為代表作(惟以博士論文為代表著作申請助理教授職等者,不受出版與否之限制)。
7. 至少三門與應徵資格所述研究專長相關課程之授課大綱(syllabus)。
收件截止時間申請資料須於2023年10月31日17:30前送達本系。
備  註1. 以上檢具資料除推薦信外,請準備紙本一式3份與電子檔1份(電郵、光碟或雲端硬碟),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寄至: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助教室∕incasu@ntu.edu.tw。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本系蘇助教聯絡,02-3366-4730∕incasu@ntu.edu.tw。
2. 基本資料完備者,經初審通過,將另行安排演講面談時間。
附  件113學年度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啟事_考古學(中文版)